工伤保险的办理流程如下:
1.先到劳动局保险科领取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申请说明,进行工伤鉴定。
2.之后会发工伤认定结果通知书和工伤证。
3.再进行工伤社保登记和待遇核准。
4.最后报销相关医药费。
以上这些可以由单位去办理,也可以个人名义申请工伤认定。
1.协商赔偿: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2.申请调解: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赔偿事宜,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提起劳动仲裁,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再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找法网提醒,办理工伤保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这是证明公司合法经营的证明。
2.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这是证明公司合法存在的证明。
3.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这是证明员工身份的证明。
4.劳动关系材料证明:如劳动合同、书面协议、工资证明等,这是证明员工与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
5.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鉴定书:如果员工已经发生工伤,这是证明工伤情况的证明。
6.工伤认定申请书/表:这是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