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款拖欠案件的诉讼程序是: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包括原告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告的工商登记资料等。
2.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关系成立的证据: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或协议、备忘录、现场工程签证单等。
3.证明建设工程合同履行情况的证据:包括工程预算、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收付款凭证; 当事人对工程量、工程质量共同确认的证据,如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
4.对方未按时支付工程款的证据:如欠条、付款凭证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