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相互抵消的情况有以下方面:
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
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发生债务抵消纠纷的处理方式有:
1.双方协商解决;
2.可以住所所在地的居委会、司法所投诉,由相关部门或人员组织双方调解;
3.如果双方有仲裁协议或借款合同中有仲裁条款,可以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4.如果没有仲裁协议或者借款合同中没有仲裁条款,可以聘请律师向债务人签发《律师函》;也可以向债务人户籍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抵消抵消的后果是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