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再审申诉期限一般时间如下:
1.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
2.二年后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以及发现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当事人申请再审,提交的再审申请书应载明下列事项:
1.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2.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3.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4.具体的再审请求。
1.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2.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3.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4.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5.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6.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7.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