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男女双方需持所需材料,包括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籍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和离婚判决书等材料,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受理: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材料。
3.审查:工作人员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4.登记: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5.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判离婚后再次结婚的婚前协议书需要包括如下内容:
1.基本情况:协议的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等基本信息。
2.婚前财产清单:详细列明每项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存放地点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存款、股票、基金、债券、房产、车辆、珠宝等。
3.财产归属:明确每项婚前财产的归属,即归属于协议的哪一方。例如,如果某房产为甲方的婚前财产,那么协议中应明确表示该房产属于甲方所有。
4.权利限制:如果某一方希望在婚后的特定情况下使用或处置婚前财产,应在协议中明确说明。例如,如果一方希望在婚后仍能独立使用自己的婚前存款,那么协议中应明确这一权利。
5.债务问题:如果双方有婚前的债务,例如某一方婚前购房的贷款,应在协议中明确债务的归属和偿还方式。
6.婚后财产收益的约定:如果双方希望明确婚后财产的收益归属,例如某一方希望将婚后购买的房产归入自己的名下,那么应在协议中详细说明。
7.婚前财产的使用和处分:如果某一方希望在婚后使用或处分自己的婚前财产,例如希望将自己的婚前存款用于共同生活,那么应在协议中明确这一权利。
8.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在婚后因婚前财产产生争议,双方应约定争议的解决方式,例如仲裁、诉讼等。
9.生效条件和时间:双方应约定协议生效的条件和时间,例如双方签字后生效等。
10.签字:双方在协议上签字,表明同意协议的内容。
11.签订时间:双方应在协议中注明协议的签订时间。
法院判离婚后再次结婚要符合的条件如下:
1.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双方已达到了结婚的年龄,即男年满二十二周岁,女年满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得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