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增资、减资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增资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正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正本原件。
4.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5.法人身份证原件。
6.原公司章程。
7.原验资报告复印件。
8.开户许可证原件。
9.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11.验资报告。
12.公司股东决议。
13.公司章程修正案。
14.代理人身份证。
公司增资需要缴纳印花税,按照资本的万分之五征收。100万就是征收500元。
1.企业在发生资本变更如新增资本、盈余公积转增注册资本等的情况下,应主动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印花税。
2.资金账簿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启用新账时,计税依据是启用新账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贴花的资金总额增加的,就增加部分计税贴花。
3.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曰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纳税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