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拍卖房

更新时间:2024-01-04 01:45
找法网官方整理
问题相似?直接咨询律师 >
导读:
不能强制执行拍卖房的房产主要包括没有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拍卖没有经过共有人同意的、已经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等。强制执行拍卖房产需要六个月左右。
一、

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拍卖房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

  2.拍卖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产;

  3.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4.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房产;

  5.法律限制交易的房产。

二、

强制执行拍卖房产需要多久

  法院执行拍卖房子需要六个月左右。委托评估机构对查封涉案房屋进行价值评估需要两个月左右,委托拍卖机构进行拍卖需要两个月左右,法律文书送达及公告送达需要两个月左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五条

  对于第二次拍卖仍流拍的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将其作价交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抵债。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受或者依法不能交付其抵债的,应当在六十日内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流拍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执行债权人拒绝接

  5受或者依法不能接受该不动产或者其他财产权抵债的,人民法院应当于第三次拍卖终结之日起七日内发出变卖公告。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没有买受人愿意以第三次拍卖的保留价买受该财产,且申请执行人、其他执行债权人仍不表示接受该财产抵债的,应当解除查封、冻结,将该财产退还被执行人,但对该财产可以采取其他执行措施的除外。

房产强制执行

三、

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流程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强制执行拍卖房产流程是:

  1.在判决书生效后,债权人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进行执行立案。

  2.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会将涉案房产在法院网及房产所在地进行拍卖公告。

  3.评估公司对该房产进行评估,再摇号确定拍卖行。

  4.在规定的时间在网上进行拍卖,拍卖所得扣除相关费用和执行费就转交给债权人了。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大家都在问
我也要提问 >
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
唯一住房不能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唯一住房不可执行的3个条件,只要满足任意一项则房产不能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 2、没有转移产权行为的; 3、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哪些房产不能强制执行,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
房屋可以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的财产范围包括现金、动产、不动产,也包括债权、股权、投资权益、基金、知识产权等财产性权利,房屋作为不动产,可以被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条 强制迁出房屋或者强制退出土地,由院长签发公告,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被执行人逾期不履行的,由执行员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房屋、土地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执行员应当将强制执行情况记入笔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 强制迁出房屋被搬出的财物,由人民法院派人运至指定处所,交给被执行人。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因拒绝接收而造成的损失,由被执行人承担。
哪些房地产不能强制执行,是否有相关法律法规
唯一住房不能强制执行。法律规定唯一住房不可执行的3个条件,只要满足任意一项则房产不能强制执行,具体如下: 1、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 2、没有转移产权行为的; 3、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条 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扶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 执行依据确定被执行人交付居住的房屋,自执行通知送达之日起,已经给予三个月的宽限期,被执行人以该房屋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的必需品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律师解答动态
您好,双方是因为什么纠纷要诉讼?
你好,亲戚贷款叫你证明一下,一般情况下不会有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证明人的签字被认定为具有担保性质,当借
你好,写清楚署名写日期就可以。
让派出所进行追赃你这边可以进行刑事谅解
我也要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