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具体指什么
更新时间:2023-12-24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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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选举权是指公民有权参与选举,投票选出代表进入国家或地方的代表机构,被选举权是指公民可通过选举参与国家机关或政治组织的成员选拔过程。
一、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具体指什么
选举权是指公民有权参与选举,投票选出代表进入国家或地方的代表机构,如全国人大代表。
被选举权是指公民可通过选举参与国家机关或政治组织的成员选拔过程,例如法律、司法和行政机关的工职人员。
这一权利的实现,确保了民主政治的基本运作,公民通过选举行使国家权力,实现直接或间接民主。
二、
选举权的行使
选举权的行使是每个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重要途径。
1.它要求公民在行使选举权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如《选举法》等,这是确保选举公平、公正的前提。
2.公民在选举中享有平等权利,每个人的选票都有相同的权重。
此外,选举过程中保障了秘密投票,保护选民意愿的自由表达,防止外界压力或干扰。

三、
被选举权的意义
被选举权让公民有机会成为国家代表机关的成员或特定国家机关的工职人员。这一权利体现了民主政治中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它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承担社会责任和服务公众的机会。
被选举权的行使,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年龄、资历等法律规定的要求,确保被选举人具备履职所需的基本条件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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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什么意思?
进行选举时的候选人为供选举人进行选举从而作为国家权力代表或者公职人员的人。根据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四条<br/>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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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r/>
第五条<br/>
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只有一个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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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br/>
人民解放军单独进行选举,选举办法另订。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的问题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是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涉及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选举和产生。具体而言:
1. 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选举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参与选择国家的领导者和管理者,通过投票表达自己的意愿和选择。
2. 被选举权是指公民享有的被选举为国家政权机关组成人员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有机会被他人选择,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一员,参与国家的管理和决策。
这两种权利是相辅相成的,共同构成了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