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涉黄取证方式如下:
1.现场检查,就是对于犯罪嫌疑人的传播淫秽物品发的现场进行检查登记;
2.询问,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相关犯罪活动的询问记录;
3.先行登记保存,对于容易流失的淫秽物品证据,就要先进行登记保存;
4.拍照、录音、录像;
5.抽样取证;
6.鉴定;
7.复印,抄录。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向网警举报涉黄网站是有奖励的。对境内网站进行举报,只要大众提供的色情网站链接一经核实,举报人可获得500元的奖励;对于多人举报同一个链接的,根据时间顺序,前三名每人获得500元奖励。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六十八条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网络涉黄涉报方法是:
1.直接前往当地公安机关或者通过信函等方式向当地公安机关举报,也可以直接拨打110或者当地报警电话举报。
2.向公安部网安局的“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提交举报内容,网址网络违法犯罪举报网站第三通过官方微博和微信公众号私信网警进行举报。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