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签订中的风险有:
1.合同双方的主体身份和意思表示不真实;
2.合同标的物存在瑕疵;
3.合同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
4.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所产生的风险等。
找法网提醒您,合同签订的程序主要有:
1.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市场调查和可行性研究是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
2.资信审查。选择了准备与对方谈判签订合同时,需要对对方进行资信审查。资信审查包括资格审查和信用审查。
3.洽谈协商。当事人之间就合同条款的不同意见经过反复协商,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就是洽谈协商。
4.拟定合同文书。拟定合同文书是将双方协商一致的意见,用文字表述出来。
5.履行合同生效手续。在合同文书拟定后,双方当事人已完全认可的时候,就要办理合同订立的最后一道手续,即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签订合同一般应当包括下列基本条款:
1.合同主体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
2.标的及其质量、数量;
3.合同价款或报酬;
4.履行方式、期限和地点;
5.违约责任;
6.争议解决办法;
7.当事人的签名;
8.落款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