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产登记的法律后果
更新时间:2024-09-04 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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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产登记的法律后果是由房屋登记机构对相关的材料进行收缴;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会被依法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房产登记流程是向相关机构提出申请等。
一、
提供虚假材料办理房产登记的法律后果
当事人使用虚假的房屋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的,由房屋登记机构予以收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二条
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登记,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二、
房产登记流程办理具体步骤
房产登记流程办理具体步骤: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区房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经初审合格后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
2.审核制证:
找法网提醒您,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复审、核准后签发房屋权属证书;
3.交费领证。

三、
房产登记提交什么材料
1.购买商品房产权登记申请表;
2.购房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单位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要持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
3.不动产销售办证联;
4.商品房买卖合同(项目已上网的,应提供网上签约的合同);
5.属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区房管局入住鉴证和房改办经济适用房审批表;
6.属个人购买限价房,已办理预告登记的需提交经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核准的入住鉴证,未办理预告登记的应提交经市房管局批准的《限价房申请审批表》和经房屋所在地区房管局核准的入住鉴证;
7.房屋预告登记证明或预告登记申请表(已办理了预告登记的商品房);
8.购房证明书(新版申请表已体现证明书内容的,不再提交此证件);
9.涉及抵押预告登记的,还需提供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转房屋抵押登记申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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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虚假材料房办理房产证,能否撤销
民法典规定,通过欺诈的方式骗取房产证的,房产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撤销该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房办理房产证,可以撤销吗?
民法典规定,通过欺诈的方式骗取房产证的,房产证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动产登记部门可以撤销该房产证。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提供虚假材料房办理房产证可以撤销吗?
撤销房屋备案合同的方式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可以撤销;出现法定可撤销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法定其他情形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