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责任认定书是不能申请复议的。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复核流程:当事人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规定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1.交通事故重新认定申请书;
2.《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复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4.当事人死亡的,须递交由派出所或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申请人与死者的关系证明;
5.委托申请的,须递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所委托律师的律师执业证的复印件。
找法网提醒,交警在复核交通事故责任时,会要求双方到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并在5日内完成检验、鉴定后制作认定书。如果当事人对赔偿有争议,双方可以一致请求调解,必须在收到认定书后的1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重要的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只需要一方签字即可生效,不需要双方都签字。如果当事人对认定有异议,可以在认定书或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但同一事故只能进行一次复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