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定金和定金的区别是:
1.约束力不同,意向金性质上属于合同预付款,没有承约性质;定金属于签订合同的担保,具有承约性质。
2.表现形式不同,意向金是主合同前的预约合同,而定金是实践合同,并从属于主合同。
3.法律后果不同,意向金一般可退还,定金一般不能退还。法律其他规定等。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1.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签订合同支付定金是促使当事人信守承诺认真履行合同,支付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会丧失定金,收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可以说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2.证明合同成立的作用。签订合同中,只要一方接受了另一方的定金,存在收受定金的事实,那么就可以当做合同成立的证据。
3.违约定金的作用。签订定金合同的双方,若支付定金一方违约的,另一方可以不返还定金;若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双倍的定金。因此,定金具有违约定金的作用。
定金退还问题的处理方式如下:
1.双方协商。合同双方可以就定金退还的问题友好协商,协商最大的优点就是方便快捷、利于执行;
2.诉讼解决。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就定金问题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根据案情并结合双方提供的证据材料就合同定金问题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