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房产价格如何估值的
更新时间:2024-07-15 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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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房产价格的估值方法是由评估机构按照房屋的总价值进行计算。离婚房产价格评估需要的材料包括对房屋价格存在影响的材料;房产交易的实例资料;估价房屋的实际情况等。
一、
离婚房产价格如何估值的
1.房产评估是按房屋总值来计算。
2.若该房屋是仅有的住房,法院是不会支持出售或拍卖房产的,因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须得到保障,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时应按房屋的市场价(评估价)计算,而不是按购房合同金额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要支付对方半价。 如果涉及贷款,要先将贷款部分减去。
二、
离婚房产价格评估需要什么资料
离婚房产评估需要的资料如下:
1.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2.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3.房地产的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4.估价的房产实际状况的资料。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三、
离婚房产价格增值部分需要分割吗
找法网提醒,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部分能否分割、怎么分,需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两种常见情况:
1.婚前购房,一方未有任何贡献。购房时,婚前一方全款出资购买落在出资方名下,此房属于购房者的个人财产。因此,房子的增值部分属于房子价值的一部分,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但如果另一方为房屋增值有维护、保管、投资等行为,在分割时可能会结合贡献比进行补偿,实际情况需看法官裁定。
2.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
如果是以个人财产购买,夫妻共同还贷的,对于增值部分的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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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准确评估房产价值
离婚后房产价值评估方法:
1. 双方协商确认,高效且成本较低。
2. 协商不成,可请评估机构按市场价评估,确保准确性。
3. 若双方均不主张所有权,可申请拍卖、变卖,根据竞价确定价值后分割。
离婚房产价值怎样确定
离婚房产价值估算及判决依据:
1. 房屋价值评估:离婚时,房屋的价值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给予另一方相应补偿。
2. 房屋所有权放弃:若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可根据申请拍卖房屋,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离婚房产判决原则:
1. 婚前财产:一方婚前付清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视为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
2. 婚后共同清偿贷款: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可协议处理或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3. 父母出资购买: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赠与一方的,为个人财产。
离婚协议要求: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的协商一致意见。
离婚诉讼条件: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应进行调解;若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具体情形包括重婚、家庭暴力、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