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好几年没有结婚证可以补办:
1.申请,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相关材料;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3.登记,对符合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找法网提醒您,要求结婚的双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双方自愿结婚;
3.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同居没有结婚证生下的孩子不是婚生子女,属于非婚生子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