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后,离婚一方不按判决书的内容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先协商处理,当事人也可以向作出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强制对方履行抚养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1.申请。原告向下达判决书的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并且提交相关的资料。
2.审查立案。法院部门通过审核确定符合强制执行条件的,会接受强制执行申请,立案处理。
3.通知。法院执行组织接到法院的移交执行书后,通知被告人并责令其在指定期限内履行判决义务。被告人在执行期限到期后仍未履行的义务的,或者在接到执行通知后,对财产进行转移等逃避执行的,执行员可以立即进行强制执行。
4.执行。强制执行主要有以下措施:
(1)强行冻结或划拨被告人的存款。
(2)强行扣留被告人的工资等收入款项。
(3)强行对被告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查封、扣押。
(4)可对被告人强行查询、搜查,确认是否有隐匿财产。
对于无财产可执行的被告人,法院可以对其采取高消费限制以及将其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迫使其早日履行义务。如果经过种种措施仍然无法执行的,法院可裁定对此案件进行中止执行,待被告人重新获得、赚取财产后,再随时恢复强制执行。
执行人员在实施强制执行措施时,应该向被告人出示工作证件,对执行情况做出记录并要求在场的相关人员签名。
找法网提醒您,法院判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一般不可以报警。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费的支付义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讨。因此,离婚后不支付抚养费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范围,应该通过法院或其他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