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抚养费有哪些例外情形
更新时间:2023-10-29 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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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支付抚养费的例外情形包括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等。起诉支付抚养费流程是原告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交起诉状等。
一、
支付抚养费有哪些例外情形
一些特殊情况下虽然子女成年,但如果父母有经济负担能力,仍要负担其抚养费,其停止期限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
3.成年子女确无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
起诉支付抚养费流程
起诉支付抚养费流程如下:
1.以孩子的名义写一份起诉状;
2.交到孩子父亲(或母亲)居住地法院;
3.然后等待开庭审理;
4.开庭前准备相应的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
离婚后一方不履行抚育义务,针对此情况可向一审法院反映,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当事人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如果一方仍然拒不执行判决,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三、
抚养费起诉需要什么材料
1.孩子的户口本或者出生证明以及复印件;
2.离婚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3.离婚证及其复印件;
4.民事起诉状一式两份;
5.预交案件受理费。
找法网提醒您,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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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的给付期限是多久,有没有例外情况
抚养费给付期限的规定如下:抚养费的给付期限由双方自行约定,一般为月付、年付等。但如果双方不能就抚养费的给付期限达成协商一致的,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条
抚养费应当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给付。
第五十三条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