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立案流程规定

更新时间:2024-02-12 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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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行政案件立案流程规定是需要由起诉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起诉,提交材料,再由行政机关对材料进行审查等。行政案件立案条件是有明确的被告、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等。
一、

行政案件立案流程规定

  1.起诉人向行政机关提出起诉,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

  2.行政机关对起诉材料进行审查,包括起诉状是否规范、是否有明确的被告和诉讼请求、相关证据材料是否齐全等。

  3.如果起诉材料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决定受理,并告知起诉人立案情况。

  4.如果起诉材料不符合法律规定,行政机关会一次性告知起诉人补正,补正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予以立案。如果拒绝补正或补正后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机关裁定不予立案。

  5.对于当场不能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行政机关会先接收起诉人的诉讼材料,并在7日内进行审查。如果7日内仍不确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先予立案。经审查,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向起诉人退还起诉材料并做出说明。

  6.如果起诉人收到不予立案裁定书10日内可以提出上诉。

二、

行政案件立案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行政案件立案

三、

行政案件立案后多久通知被告

  行政案件立案后五日之内应当通知被告。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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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案件立案告知书是立案了吗
是的,要深入研究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想咨询一下,行政案件办理程序规定
行政诉讼案件的办理程序: 1、当事人起诉,向法院递交起诉状; 2、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决定受理的,应当登记立案; 4、法院进行审理; 5、最后作出判决。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三人以上的单数。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
行政案件是否需要立案
您好,行政案件并不一定需要立案,需要结合具体案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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