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关系的客体是履行合同的行为,主要就是指交付,包括买卖物和对价的交付,交付是买卖合同中核心的内容。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买卖合同的构成要素,需有人、标的、行为三个要素。
1.人的要素指出卖人和买受人。
2.标的的要素指买卖标的物和价金。价金是与买卖标的物对价给付的金钱,价金的给付通常用支付一词。
3.行为要素指移转买卖标的物和支付价金。出卖人应将买卖标的物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向出卖人支付价金。买受人支付价金只能是金钱,不能是货物和其它给付。给付金钱之外的物,为互易合同,以劳务为对待给付,为雇用、承揽、委托等合同,而不是买卖。
买卖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买卖合同是一方当事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
3.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
4.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
5.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