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该交通事故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先由公安部门侦查。
2.公安部门侦查结束后向检察院申请批捕犯罪嫌疑人。
3.检察院经过调查核实后,有两个选项:
(1)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下达《不予批捕通知书》;
(2)认为犯罪嫌疑人构成刑事犯罪的,签发《逮捕证》。
4.如果检察院不予批捕的,公安部门从拘留所放人;
如果检察院签发《逮捕证》的,公安部门将犯罪嫌疑人逮捕,检察院择日向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提起公诉。
案件移交检察院不代表一定会开庭审理,是否开庭审理由人民法院决定,与检察院无关。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一般会在一个月内作出是否起诉的决定,决定起诉的,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两个月内宣判,最长不超过三个月。因此开庭审理的时间也会在此期限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二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找法网提醒,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还可以取保。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满足一定条件仍然是可以被取保候审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