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后债权的定义是指在破产清偿顺序上排列于普通债权之后的债权。找法网提醒您,具体来说,拥有劣后债权的债权人,在债务清偿顺序中,处于债权人和担保人之间,只有在债务清偿完毕后,才能获得偿付。
1.法定强制劣后债权:破产分配顺位是对债权平等原则的修正,对债权人利益影响至巨,故各国均实行分配顺位法定原则。衡量债权性质、债权人地位等因素,破产法认为应比其他普通债权更大程度承担债务人破产风险,进而有破产法径行强制规定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受偿的债权即为法定强制劣后债权。
2.约定劣后债权: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基于意思自治原则,协商决定某些债权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受偿。
3.法官裁定劣后债权: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法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裁定某些债权的清偿顺序劣后于其他普通债权受偿。
劣后债权的优点主要包括:
1.风险分散:劣后债权可以作为一种风险分散工具,将一些高风险的投资项目与普通债权进行隔离,从而降低整个投资组合的风险水平。
2.收益潜力:劣后债权通常具有比普通债权更高的收益率,因为劣后债权人承担了更高的风险和更晚的清偿顺序。
3.灵活性:劣后债权可以根据投资者的需求和偏好进行定制,提供更多的投资选择。
然而,劣后债权也存在一些缺点:
1.流动性差:劣后债权通常比普通债权更难以转让或出售,因为其清偿顺序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市场对其价值存在疑虑。
2.信息透明度低:劣后债权市场通常不如普通债权市场发达,信息披露程度也可能较低,投资者可能难以获得足够的信息来评估投资风险。
3.法律风险:劣后债权的清偿顺序受到法律的规定和解释的影响,可能存在法律风险。如果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可能会对劣后债权的价值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