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时限一般是半年,也就是应在诊疗后半年之内报销。一般是下半年报销上半年的,此年上半年报销上一年度下半年的。
实行出院时及时报销的,在出院时缴纳不报销部分即可,各个地方比例不一样。超过半年时间的医药单等报销凭据可能就不予以报销。即使可以报销,可报销的范围也是有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找法网提醒,医保报销范围包括:
1.抢救期间医疗费用;
2.住院期间医疗费;
3.手术材料及辅助用具;
4.床位费:按当地医保标准。若因急性-脑外伤、复合性内脏损伤昏迷需住ICU(重症监护病房)者除外,但脱离危险后应立即转入普通病房
5.康复理疗费:按当地医保标准。原则上不得超过3种,医保范围以外的康复理疗不予赔偿;
6.换药及康复功能指导训练:按当地医保标准结合病情需要核定;
7.救护车费:按当地卫生部门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计算;
8.其他费用:按照规定的不予赔偿的费用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