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报销生育津贴流程如下:
1.女职员怀孕、流产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之前,需要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生育险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进行申报;
2.工作人员在受理且核准之后,则签发医疗证;
3.女职员在产假满三十天之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的工作人员携带好申报材料前往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生育险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且核准之后,则可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找法网提醒您,单位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准备的材料是:
1.参保职工的社会保障卡;
2.准生证、出生证;
3.生育住院发票复印件、出院小结(盖就诊医院章);
4.单位证明;
5.报销资料涉及复印件的部分,需提供原件审核。
单位报销生育津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