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车辆定损应当由肇事方定损。定损流程为第一时间报警,由交警判定事故责任,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交由交警部门进行统一保管;通知保险公司;所有工作结束后,事故车辆可以送去修理厂进行维修;根据车主提供的维修发票,再加上定损单,由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偿。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
交通事故车辆定损时间法律上没有明确时间规定。但是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必须在48小时之内保险报案,保险公司勘查人员应当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事故现场勘查工作,车险定损后保险公司应当在7天内完成理赔。
但是,对于损失情况严重而且复杂的,可能在受损车辆解体后发现尚有属于本次事故造成的损失,应要求修理人及时通知检验人员进行二次检验,在核实后,可追加修理项目和费用,但也必须签机动车辆保险定损确认书。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赔偿顺序】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