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遗嘱办理的程序是:
1.携带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及其复印件、房屋的产权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
2.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发送受理申请单。
3.公证人员告知公证的法律意义并存档、收取公证费;
4.审查材料、进行公证、出具公证文书。
找法网提醒您,房产遗嘱公证一般要十五个工作日。公证机关受理公证申请后,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立遗嘱去由遗嘱人到本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进行公证。
《遗嘱公证细则》第四条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