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的民事案件应该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三个月内审结。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找法网提醒您,二次起诉开庭审理的步骤如下:
1.法庭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2.原告宣读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3.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进行答辩。
4.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
5.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
6.法官就案件事实进行询问,原被告进行陈述和回答。
7.法官就案件进行调解,如双方同意调解,法官会提出调解方案,并主持调解协议的达成。
8.法官宣布调解结果,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确认其合法性和有效性。
9.法官作出判决,并宣布判决结果。
二审的新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注明证据的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书证应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节录本,但需经法院与原件核对无异议后加以注明;提交外文书证,必须附有中文译本;提交视听资料必须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