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失业证有效期为一年。失业人员应于到期前15日内到原发证机构进行延期审验,未经审验的失业证视为无效证件。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要材料是:
1.身份证和户口簿;
2.毕业(肄业)证书(证明),具有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应提供相关证书;
3.两寸近期免冠证件照两张;
4.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5.从事个体经营、开办私营企业或民办非企业的停业人员,需提供工商行政部门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停业证明或注销证明。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免费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的,享受培训、鉴定补贴政策;
3.参加社会保险灵活就业的“4050”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4.安置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享受岗位补贴政策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5.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其他相关就业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