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调解的法定程序有哪些内容
更新时间:2024-03-0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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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法院调解的法定程序是当事人提出调解申请、人民法院进行调解、由审判员一人主持、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等。法院调解不予确定的情形是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侵害案外人利益等。
一、
法院调解的法定程序有哪些内容
法院调解的法定程序是:
1.开始调解。开始可以是由当事人提出申请而开始,也可以是法院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主动依职权调解而开始。
2.进行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由审判员一人主持,也可以由合议庭主持,并尽可能就地进行。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可以用简便方式通知当事人、证人到庭。
3.调解结束。调解成功的,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失败的,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判决。
二、
法院调解不予确定的情形是什么
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
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
3.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三、
法院调解书签字后能反悔吗
调解协议书签字后不能反悔。人民法院进行调解,尊重双方真实意思,不得强迫,达成调解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够反悔。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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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调查的主要程序有哪些
法庭调查包括多环节。在举证环节,当事人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质证环节,对对方证据提出质疑;发问环节,可向证人等提出问题。若证据不足,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处理方式应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以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权益。
法院调解程序是什么,是否有相关法律规定
法院调解原则是包括自愿原则,事实清楚,原则以及合法原则的。法院如果要对于某一个案件进行了解的话,那么必须要尊重双方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确定之后才能够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院提到的诉前调解是原告去被告调解还是法院调解?
1、诉前调解是在法院立案之前先行调节的一种方式,是法院分流的一种方式。这些年法院案件数量呈几何数增长,案多人少的问题愈发突出,所以搞个诉前调解以缓解法院的压力,也能帮助当事人更快调节矛盾和纠纷。庭前调解是法院立案后开庭之前的一种调解。
2、两者的区别在于法院有无立案,都是法院组织的话效力是一样的。
3、法院组织的调解和判决效力也是一样具有法律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