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的注销是指基于特定事实的出现,而由行政机关依据法定程序收回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公告行政许可失去效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
1.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2.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终止的;
4.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
5.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注销方式主要有收回证件、加注发还、公告注销等。
1.性质不同
(1)撤销是一种对行政许可的法律收回行为,具有剥夺性和不可逆转性以及补救性;
(2)注销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同时,也具有程序性质。
2.概念的不同
(1)注销的意思是向系统发出清除现在登录的用户的请求,清除后即可使用其他用户来登录你的系统。注销不可以替代重新启动,只可以清空当前用户的缓存空间和注册表信息。
(2)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即某自然人、法人持有的资质资格由于过期或者不再符合资质、资格要求,由资质发放管理方采取的一种取消行为。
3.对象不同:
(1)注销的意思是向系统发出清除现在登录的用户的请求。
(2)撤销是组织针对资质、资格的取消行为。撤销是直接撤回并注销,它一般是强力部门作出的,其作出的后果一般是会有保障执行的。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许可注销后还能申请,只要是正常注销的话,再申请和新的办证流程一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四条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有权申诉或者检举政机关应当认真审查,发现行政处罚有错误的,应当主动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