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残疾证明不是在医院办理,而是向县级残联申请办理,办理流程是:
1.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
2.县级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
3.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
4.县级残联进行审核;
5.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
找法网提醒您,办残疾证明申请书需要写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基本信息;
2.申请事项一般表述为于何时受伤经治疗并医疗终结后,活动及生活受限,特此提出评定残疾等级申请;
3.落款处申请人签字并填写日期。
办残疾证明需要的条件:
1.视力残疾。双眼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力者;
2.听力残疾。双耳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3.言语残疾。因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必须明确病因,经过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精神残疾。必须是精神病患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
5.智力残疾。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者;
6.肢体残疾。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对因病或因交通、工伤、意外等事故造成的肢体伤害的残疾评定,必须在最终治疗结束后经过一年以上功能锻炼不能恢复的截肢、截瘫,关节融合术后等无法恢复功能的除外;
7.多重残疾的残疾等级以残疾最重的等级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