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残疾证明残疾证
更新时间:2023-12-19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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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办残疾证明残疾证是需要携带材料到籍所属街镇残联进行申领,由工作人员初审,如果不符合条件是会告知原因和终止办理等。申请办理残疾证是可以委托办理,由受托人携带材料进行代办即可。
一、
如何办残疾证明残疾证
1.申领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属街镇残联进行申领。(申领视力残疾必须出示近期医院开具的双眼视力诊断证明)。
2.街镇残联初审,对不符合评残标准者,当场告知原因终止办理。符合评残标准者,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申领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
3.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到残联接受审查盖章。区残联工作人员根据残疾情况,帮其预约前往医院评残的日期,申领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在规定的日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残疾等级评定。
4.根据评定结果,残联对达到残疾标准的残疾人签注意见,通过后打印残疾证。
5.残疾证送经市残联审核、盖章后,区残联通知街镇残联领取。街镇残联通知申领人前来领取残疾证。
二、
申请办理残疾证可以委托办理吗
可以,换残疾证可以不需要本人去办理。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本人不方便出行的,可由亲戚带齐所需材料来代办。从法律上来讲,并无相关规定明确要求残疾人亲自办理,那么就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是残疾类别、等级的认定终究还是要对残疾人本人作出认定或委托医院检查的。

三、
申请办理残疾证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办理残疾证需提供的相关材料:
1.申领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领人2寸免冠近照3张;
3.个人医院病历。无原始病历,且残疾状况不明的,由申领人先行到区级以上医院检查,并根据不同残疾类别提供检查报告;
4.《残疾证》遗失补办的,提供《遗失声明》,声明刊登后满一个月方可补办;
5.已领取残疾证后想再次评残升级的,必须持证满一年后才可重新申请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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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残疾人证?
办残疾证需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照片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指定机构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最后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如何办理残疾证啊老师?
办残疾证流程是这样的: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对申请材料进行确认;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县级残联进行审核;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法律依据:《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
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
想办残疾证。
申请残疾证需要以下手续:
1、如果是第一次申请残疾证,那就准备身份证等相关资料向当地的残联提出申请;
2、提出申请之后,残联会给一份表格给申请人填写,并且符合条件的,会指定机构对申请残疾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
3、将医院或者其他机构的评定结果交给残联,审核发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九条核发残疾人证程序:
(一)申请: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申请智力、精神类残疾人证和未成年人申请残疾人证须同时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有条件的地方可开展网上办理申请。
(二)受理: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由受理人对申请人、法定监护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确认,对于填写虚假信息者不予受理。
(三)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原则上不予公示。
(四)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和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并在十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填写打印残疾人证相关信息,并在批准机关栏内加盖公章、在持证人像上加盖钢印,同时将残疾评定表等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评定结论不符合残疾标准者,不予办理。
(五)发放、存档:县级残联将残疾人证发放给申请人,并将申请表、评定表、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存档、长期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