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办理残疾人证。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需持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和3张两寸近期免冠白底彩照,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如实填写申请表、评定表。
2、进行残疾评定。申请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评定机构进行残疾评定,逾期申请将失效。所有残疾人证核发一律依据评定机构的评定结论,残联不得以目测的方式予以评定。
3、进行审核批准。县级残联对办证申请材料、受理程序、残疾评定结论、诊断证明等进行审核。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和批准残联机关办公场所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结果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经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批准。
4、发放、存档。完成办理手续后凭回执到残联领取残疾证(一般1个月内可领取)。对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由专职委员送证上门。申请表、评定表、诊断证明材料复印件、公示结果等相关材料应妥善存档,长期保存。
1、确因身体原因出门困难、精神疾病患者在发病期不能到现场办理申请手续的,可由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代理向县级残联提出申请,没有直系亲属、监护人的,由其住所地的村(社区)或单位提出申请。
2、因病致残、因意外伤害致残、不能直观认定者,须在治疗期终结、康复期满1年后方可提出申请。
3、言语障碍者须年满3周岁,精神障碍者须年满2周岁后,方可提出申请。
1、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尚有一定收入的残疾人,应按当地城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补贴。
2、减免农村残疾人义务工、公益事业活动及其他社会负担;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集资费。
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的关于残疾证办理流程和时间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对于自己的残疾证,一定要保管好,不要随便转借给他人,更加不能涂改,如果残疾证丢失的话,一定要到有关部门及时的挂失,然后进行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