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需要的材料有:
1.放弃继承人的继承人身份证明、被继承人身份证明,以及双方的关系证明;
2.继承财产的权属证明;
3.放弃继承的书面材料;
4.公证申请书;
5.其他材料。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书的手续:
1.在其住所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且只能本人办理,他人不能代替。
2.填写公证申请表,提交相关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3.公证处对相关事实、材料进行审查,其主要审查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等。
4.公证处审查之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则应依法制作并出具放弃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自公证审批签发之日起生效。
找法网提醒,放弃继承遗产公证要十五天。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将会在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放弃继承权公证书需要缴纳公证费用200元左右。放弃遗产没有强制公证的法律要求,是否公证全凭继承人的自愿。放弃房产继承同样没有强制要求必须要公证,但是为了避免以后的纠纷,办理公证可能更有法律效力。如果不需要公证,就有明示的放弃的文件,比如声明等。放弃继承权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