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已明令取消,现在办理暂住证不需要任何费用。初次申请办理居住证是免费的,只是在损坏换证才需要缴纳工本费。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二条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临时居住证一般是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能办下来;找法网提醒,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办理居住证所需材料如下:
1.居住证相片回执(或二代身份证原件)。请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馆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并取得居住证相片回执。或者申办人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2.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包括房屋租赁合同、工作单位、居(村)委出具的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
4.居住在出租屋的,提供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出租屋主(或出租人)出具的居住证明等材料;
5.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6.居住在居民家中(亲友房屋)的,提供屋主出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包括居住地址及拟居住的时限),以及屋主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记载的地址要与居住证办证人居住地址相一致),或屋主房产证明材料等;
7.居住在自购房屋的,提供房产证明材料等;
8.居住在工地工棚的,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等;
9.其他有效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
10.其他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