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备组成员需要以下资格: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3.遵守临时管理规约,模范履行业主义务;
4.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公正廉洁,具有较强的社会公信力;
5.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6.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
7.无拖欠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
8.无损害小区业主共同利益的行为。
提出书面申请。筹备组中业主代表的产生,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筹备组应当将成员名单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
找法网提醒您,筹备组是小区要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为顺利召开大会,做前期准备工作的组织。
1.找到新的成员代替退出的人员,填补空缺。可以通过内部推荐或者外部招聘的方式来寻找合适的人选。
2.调整筹备组的工作分配,让剩余的成员分担辞职成员的工作。需要确保工作分配合理,不会给剩余成员带来过大的负担。
3.重新评估筹备组的人员结构,看是否需要对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如果之前的人员结构存在问题,可以通过重新规划来提高筹备组的效率和稳定性。
4.和辞职成员进行沟通,了解其离开的原因,并尽可能解决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