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是必须在本地办理。如果是协议离婚,可以选择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也可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应当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离婚。因此,离婚不一定需要在本地办理。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港澳台、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办理离婚登记程序所需的材料如下: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5.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找法网提醒您,《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须有离婚的合意。
4.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子女的抚养教育作出恰当、合理的安排,并达成一致的协议。
5.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做出适当的处理。
6.协议离婚必须合法。首先,双方当事人离婚动机和目的应该合法,不能用离婚来规避法律,达到其他个人目的。其次,离婚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和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