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纠纷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方式是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社保费用的记录、考勤表、单位发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材料来确定劳动关系,双方存在的是事实劳动关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未签订劳动合同,有以下几种解决途径:
1.和单位协商解决;
2.当地劳动局内设机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3.对仲裁结果不服得,可以向法院起诉;
4.可以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由其责令用人单位改正。
1.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