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伤残等级是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划分,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住宿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判断。
医疗事故伤残鉴定在设区的市级以上的医学会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必要时,中华医学会可以组织疑难、复杂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医疗事故争议的技术鉴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