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医疗事故鉴定依旧可以提起诉讼。因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是起诉的必要条件。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后未做医学事故技术鉴定的,不影响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医疗事故鉴定的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必须是经过考核和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认可,取得相应资格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亦包括从事医疗管理和后勤服务等人员);
2.医疗事故的行为人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两种过失,且必须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
4.给病员造成的危害结果必须符合“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
5.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如下: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鉴定;
2.司法鉴定机构在收到委托书后,受理鉴定申请;
3.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指派具有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的,审查请求鉴定事项,作出鉴定结论。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患者的医学影像检查资料、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2.抢救急危患者后,在规定时间内补记的病历资料原件;
3.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