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医疗纠纷,家属有三种处理方法:
1.同医疗机构协商解决。达成一致意见的,双方签订协议书,并报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事故发生后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调解。
3.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鉴定必须坚持依法鉴定原则、科学鉴定原则、独立鉴定原则、合议制原则、两鉴终鉴原则。违反这些原则进行的医疗事故鉴定是无效的。医疗事故鉴定分为首次鉴定和再次鉴定。再次鉴定在行政处理上是终极鉴定,当事人不得又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鉴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1.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
2.加强质量管理,是预防医疗纠纷的有效措施。
3.提高病历及各种医疗文书的书写质量并加强管理。
4.改进服务作风,提高医疗质量,切实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5.实施知情同意,通过告知明确医疗服务合同的目的、疾病发展转归过程和医疗服务的损害特性,明确医疗服务合同履行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