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即患者或者患者家属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医疗事故发生之后的三年内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但是有特殊情况的话,经申请之后,可以适当延长诉讼时效,但最长不会超过二十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事故赔偿范围的具体内容是:
1.医疗费;
2.误工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
4.陪护费;
5.残疾生活补助费;
6.残疾用具费;
7.丧葬费;
8.被扶养人生活费;
9.交通费;
10.住宿费;
11.精神损害抚慰金。但是具体的赔偿标准和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判断。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事故赔偿流程:
1.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2.确认为医疗事故后,当事人采取协商确认赔偿数额;
3.赔偿金额应当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