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需要满足的形式要件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了结婚登记。
需要满足的实质要件如下:
1.双方结婚是自由的,不存在胁迫的情形。
2.双方都没有配偶,符合一夫一妻的规定。
3.男方年满二十二周岁,女方年满二十周岁。
4.双方既不是直系血亲也不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领结婚证不需要婚检,当事人结婚的,可以选择做婚检,也可以选择不做婚检。找法网提醒,只要符合结婚年龄以及当事人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的,当事人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成为夫妻,而不要求婚检。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结婚登记流程如下:
1.申请。结婚双方要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婚姻登记申请。该申请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2.审查。结婚登记机关接到申请后应当审查,即婚姻登记机关依法对当事人的结婚申请进行审核与查证。因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而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3.登记。结婚登记机关对于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