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1-02 20:5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夫妻之间感情破裂离婚的程序有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流程为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处受理成功的,三十天后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流程为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受理等。
一、
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离婚的程序有哪些
夫妻双方确认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决。
1.以自愿协议离婚方式结束两人的婚姻关系。双方协议离婚的,双方需要共同到任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婚姻登记处受理成功后,经过30天的冷静期后在30天内双方一起再去领取离婚证。
2.诉讼离婚程序。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诉讼请求;向法院递交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法院应当先行调解,调解有效的,终止审理;调解无效的,法院会组织合议庭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二、
离婚起诉所需的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法律程序中离婚起诉所需的材料:
1.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
2.原告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3.起诉状;
4.需要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要提供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
5.需要法院分割财产的,应该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三、
离婚程序所需时间
协议离婚一般需要三十日至六十日左右。诉讼离婚一审一般需要三个月、六个月、十二个月不等。协议离婚中,双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后的三十日内的三十日后再向其申请发给离婚证。诉讼离婚一审,简易程序需要三个月,普通程序需要六个月,有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我想离婚,感情破裂,协商离婚不同意,所以想走法律程序,起诉离
对协商离婚无果的情况,您可以采取起诉离婚的方式。具体步骤包括:准备起诉书及副本、结婚证等材料,前往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受理后,将会安排调解或开庭审理。在起诉前,建议您寻求专业的法律咨询,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此外,您还需要关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并在诉讼中一并提出解决方案。
起诉离婚的程序有什么,法律有哪些规定
起诉离婚程序复杂,需遵循法律流程。1. 提交起诉状,明确诉求和证据;2. 法院组织调解,尝试和解;3. 调解不成,法院将审核材料,确认感情破裂后判决离婚。整个过程中,应积极配合法院工作,确保程序顺利进行。
感情破裂起诉离婚怎么走法律程序
起诉离婚需要程序如下:
1. 起诉:原告需要带上诉讼所需的证据等材料,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2. 庭审:法院受理案件后,会进入庭审阶段,对案件进行审理。
3. 调解:在庭审过程中,会对当事人双方依法进行调解。
4. 判决:根据审理情况,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
以上程序适用于一般的离婚诉讼案件。在特定情况下,如重婚、家庭暴力、赌博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另外,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