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责任一共包含以下组成部分的内容:
1.存在违反行政法律义务的行为,这是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
2.存在承担责任的法律依据。
3.主观过错的要件性问题。行政领域的违法行为,只要认定下来,就不再过问行为人的主观因素,即可视为主观有过错,这是行政法的一个特点。
找法网提醒您,行政责任按承担的主体不同可分为行政主体及其公务员承担的行政责任和行政相对人承担的行政责任。
1.行政主体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赔礼道歉,承认错误;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返还权益;恢复原状;停止违法行为;履行职务;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纠正不适当的行政行为;行政赔偿等。
2.公务员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通报批评;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接受行政处分等。
3.行政相对人承担行政责任的具体方式有:承认错误,赔礼道歉;接受行政处罚;履行法定义务;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
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追究的违法行为不同。追究刑事责任的是犯罪行为;追究行政责任的是一般违法行为。
2.追究责任的机关不同。追究刑事责任只能由司法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决定;追究行政责任由国家特定的行政机关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决定。
3.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不同。追究刑事责任是最严厉的制裁,比行政责任要更加严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