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构建医疗仲裁制度
更新时间:2024-02-14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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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构建医疗仲裁制度的方式是可以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同时应由卫生行政部门招聘仲裁员。医疗仲裁流程是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仲裁委员会受理等。
一、
怎样构建医疗仲裁制度
构建医疗仲裁制度的方式是可以建立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可以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招聘,应当是具有专业医学、法学知识的人。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二、
医疗仲裁流程
1.当事人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诉书以及相关材料;
2.仲裁委员会决定是否受理;
3.仲裁委员会受理后五日内向被申请人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
4.被申请人提交答辩书;
5.仲裁庭开庭审理、调解;
6.做出裁决。

三、
仲裁解决医疗纠纷的优势是什么
1.更具有专业性。
仲裁具有专家裁断的优点是诉讼所缺乏的。这也是医疗纠纷仲裁的科学性明显优于医疗诉讼之处。众所周知,医疗纠纷常常涉及深奥的医学知识和复杂的技术性问题。而掌握系统、深厚的医学专门知识的法官又寥若晨星,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中自然难以深入探究,其公正性多少会受到影响。而医疗纠纷仲裁有效克服了法院在审理医疗纠纷案件时专业知识的局限性,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医学专家、法学专家、医院管理专家等组成的仲裁庭来裁决医疗纠纷案件,更能体现法规的权威性,从而避免了双方当事人之间在听审技能上的技术缺陷,是更科学、更合理地裁决医疗纠纷的重要保证。
2.快捷、经济。
一裁终局有效克服了医疗纠纷久拖不决、搅闹医院正常秩序等现象。此外,仲裁收费一般比诉讼费用低,因此医疗纠纷仲裁还能为纠纷当事人节省费用,减少讼累。
3.具有更好的保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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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的实行制度是什么
仲裁的基本制度包括或裁或审和一裁终局制度。
或裁或审制度尊重了当事人选择争议解决途径的权利。一旦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法院便不再对争议拥有管辖权,当事人不能再向法院起诉。
一裁终局制度则明确指出,一旦裁决作出,即产生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即使当事人对裁决持有异议,也不能就同一争议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也不能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复议。
当事人有义务自动履行裁决,如若不然,对方有权利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医疗纠纷怎样仲裁
仲裁解决医疗纠纷的意义:<br/>
1、仲裁机构具有民间性质,独立于行政机关,仲裁员是兼职的,不属于仲裁机构,可以避免行政干预、长官意志。<br/>
2、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具有快捷性,经济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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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医疗纠纷仲裁制度具有保密性,能有利于缓和社会矛盾。<br/>
4、医疗纠纷仲裁制度能有效克服法院审理医疗纠纷时专业知识的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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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br/>
《仲裁法》第四条<br/>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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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br/>
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br/>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br/>
第九条<br/>
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
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