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的情况:
1.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存在违反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的行为;
2.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3.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法律规定的情形。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侵权纠纷中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如下:
1.医疗技术损害责任。患方需举证:有诊疗行为,损害,因果关系。患方申请鉴定并垫付鉴定费。医方举证:执业资格,履行告知,免责事由;
2.违反告知义务的医疗损害责任。患方需举证:有违反告知义务的行为,过错,损害,因果关系。
3.医疗产品责任。患方需举证医院使用缺陷药品及不合格血液,因果关系、损害。
4.侵犯患者隐私权的责任。患者需举证证明医院由侵犯其个人隐私的询问、过错、给其造成了损害,因果关系。
医疗机构可以免责的情况是:
1.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患者人身权益受损的;
2.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4.医务人员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