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中的有效约束条件是:
1.必须有有效债权的存在;
2.转让的债权必须有可让与性;
3.让与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债权人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起诉书上交到法院后,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会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找法网提醒您,债权转让如下办理手续:
1.签订协议。债权人与受让人协商一致后,应当形成债权转让协议;
2.通知债务人。根据民法典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不发生效力;
3.有些转让债权的行为需要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