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对票据债权人有何影响
更新时间:2023-11-16 01:05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对票据债权人的影响有,债务人可对与自己有直接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票据抗辩权种类有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票据行为不合理的,债务人可行使抗辩权。
一、
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对票据债权人有何影响
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对票据债权人的影响有:实现票据抗辩权后,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履行义务。但因票据抗辩产生无效后果时,并不一定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票据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票据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二、
票据抗辩权种类有哪些
1.根据抗辩效力的不同,票据抗辩在理论上通常被分为两大类:即对物的抗辩和对人的抗辩。
2.对物的抗辩,是指票据行为不合法或者票据权利不存在,票据债务人能够对抗任何不特定的持票人的抗辩权。
3.对物的抗辩以外的其它一切抗辩,主要由于债务人与特定的债权人之间的关系而发生,因而只能向特定债权人行使,持票人一旦变更,就不得主张抗辩,所以这种抗辩被称为对人的抗辩,或"相对抗辩"、"主观抗辩"。

三、
什么情况下能够行使票据抗辩权
这些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抗辩权:
1.因重大过失取得票据的;
2.与票据债务人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并且不履行约定义务的;
3.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非法手段取得票据的;
4.明知票据债务人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票据债务人抗辩事由
票据债务人的抗辩事由包括有物的抗辩以及人的抗辩。其中物的抗辩指基于票据或者票据上记载的债务人而发生的抗辩。我国《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
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出票人或者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是,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不履行约定义务的与自己有直接债权债务关系的持票人,进行抗辩。
本法所称抗辩,是指票据债务人根据本法规定对票据债权人拒绝履行义务的行为。
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什么
法律分析:侵犯商标权纠纷是指对商标注册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行为和对注册商标所有人的商业信誉、经营效益造成巨大损害的侵权行为的一种纠纷。这种纠纷是受法律保护的,一般是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维权的。以下是具体的侵权行为:
1.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2. 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
3.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4.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
5. 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
6. 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
7. 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
侵权商标的抗辩事由有哪些?
商标侵权抗辩在先使用举证的方式:
1. 当事人可以提供相关的送货、进货运单,商标的广告宣传及推广材料等方面证据,证明其使用该商标在一段时间范围内持续使用,且已经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2.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如果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或者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证据,法院会进行调查收集。
3. 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4. 当事人应及时提供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若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若逾期提供证据,需说明理由;若拒不说明或理由不成立,法院会根据不同情形选择不采纳该证据、采纳但予以训诫或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