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庭审终结后不一定是可由原告撤诉。在劳动仲裁庭审过程中,如果原告提出撤诉申请,仲裁庭会审查申请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如果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庭会同意原告的撤诉申请。如果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仲裁庭会驳回原告的撤诉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在劳动仲裁庭审结束后,原告撤诉并不影响仲裁裁决的效力。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原告即使撤诉,仲裁裁决仍然有效。
1.申请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
2.申请仲裁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
3.该劳动争议属于该仲裁委员会管辖;
4.申请书及有关材料齐备;
5.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找法网提醒您,可申请劳动仲裁的机构是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如果当事人分别向上述机构提出申请,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来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