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请登记表原件1份;
2.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2份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或资格证明复印件1份;
6.委托人与受委托人关系证明复印件1份;
7.委托代理不收费协议原件1份;
8.律所所函或法律援助公函原件1份;
9.被申请人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1份;
10.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1.标题。即《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信息,必须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
3.事实和理由;
4.仲裁请求;
5.证据和证据来源;
6.证人姓名和住所。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1.申请仲裁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2.仲裁庭应当首先调解劳动争议,使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
3.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和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4.仲裁庭作出终局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书,送达双方当事人。